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当地消防局批准使用的双头入水阀,此阀由以下配件组成:可旋紧球阀,出水接头,双接口直径为65毫米,接口可供水平接上管子并带有快速接合的阳螺纹,接口和止回阀。
4.3.7.2 消防水泵接合器采用地上式。
4.3.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系统区别的固定标志。
4.3.7.4 消防水泵接合器离室外消火栓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40米。
4.3.7.5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为通过中国国家检测中心的产品。
4.3.7.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具有安全排放﹑止回﹑截断等功能。
4.3.7.7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
4.3.7.8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4.3.7.9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阀体内表面应涂防锈漆。
4.3.7.10 应在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阀体或阀盖上铸出型号、规格和商标。
4.3.7.11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外螺纹固定接口的本体材料应由铜质材料制造。
4.3.8 安装
4.3.8.1 不同区域喷头的安装应根据下列国家或当地消防部门关于喷淋系统的火灾种类划分或图纸指示进行,以最高标准为准。
4.3.8.2 除特别说明外,喷头应采用闭式喷头。
4.3.8.3 喷头位置应根据吊顶、梁、柱的位置,以及与其它专业协调后才能最后定位。喷头最大间距和喷头保护范围不应超过国家或当地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4.3.8.4 在图纸上,喷头的位置是指导性的,分包单位应负责将其调整并安装在正确的位置,同时还应满足吊顶设计及确保符合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的要求,如当中涉及增加喷头数量,全部均包括在此投标价格内。
4.3.8.5 在指定地点1500mm半径范围内,允许进行喷头的重新设置,但不增加额外费用。分包单位应该和吊顶专业协调布置喷头位置,并且要适合设置地点的单位网格结构。总体上,吊顶喷头应布置在单位天花吊顶中央,在合同副本中包含比实际喷头多1%的喷头和管路的条款。
4.3.8.6 喷头安装应使用喷头专用扳手,严禁直接利用喷头的框架进行施工安装;当喷头的框架、溅水盘等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及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4.3.8.7 当喷头安装高度低于2.1米时,要用镀铬网筛保护,以防止偶然的或机械性损伤。
4.3.8.8 标价方面,分包单位须于标价内包括最少1.5米长,32毫米管径的水管由配水管连接至吊顶下喷头。
4.3.8.9 管道上应有安装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足够空间。
4.4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4.1 概述
4.4.1.1 分包单位必须供应和安装整套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电磁阀、仿真末端试水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和管路等。
4.4.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 15-34及当地消防局的要求。
4.4.1.3 当管路必须改道来避开结构横梁和其它机电设备,如风管,灯具等及建筑设备,或配合吊顶之布置时,承包单位应安装弯头。三通接头或加长管道供改道之用,但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
4.4.2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4.4.2.1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须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