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此种型式的电缆须为600/1000V电压,铜芯,耐火材料绝缘电缆,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此种电缆须符合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一部分:额定电压1kV和3kV电缆》的要求。
2. 电缆之外护套须为聚氯乙烯护套符合GB/T19216.11-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十一部分:试验装置在90分钟内火焰温度不低于750??C的单独供火》的耐火要求。
1. 此种型式的电缆须为600/1000V电压,铜芯,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绝缘电缆,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电线电缆。此种电缆须符合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一部分:额定电压1kV和3kV电缆》的要求。
2. 阻燃测试须符合GB/T18380.3-20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三部分:成束电线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规定的标准。
3. 无卤低烟测试须须按GB/T17650.2-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卤酸气体的测定》及GB/T17651-199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之要求。
1. 此种型式的电缆须为600/1000V电压,铜芯,辐照型低烟无卤阻燃(耐火)材料绝缘,低烟无卤阻燃材料护套电缆,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电线电缆。无卤低烟测试须须按GB/T17650.2-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卤酸气体的测定》及GB/T17651-199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之要求。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工作温度为105??C。
2. 阻燃测试须符合GB/T18380.3-20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三部分:成束电线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规定的标准。
3. 耐火测试须符合GB/T19216.11-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十一部分:试验装置在90分钟内火焰温度不低于750??C的单独供火》的耐火要求。
1. 所有电缆进/出配电装置均须按照电缆规格的尺寸,要求配置紧固装置。
2. 所有电缆头的封套必须按电缆规格尺寸匹配,须紧裹电缆及其各条导线。
3. 电缆终端头须要未涂层的黄铜制成,并符合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之要求进行制造并试验。
4.
铠装电缆之终端头须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防水及机械保护等措施,并使金属护套接地。黄铜终端密头螺帽须带锥形铠装线夹,其设计须确保每条铠装钢带/丝同等地担负接地连接的导电。非铠装电缆之终端密封头须经精密加工,使外护套与内护套间具有防水密封。
5. 每套电缆终端头须有黄铜螺帽锁定裸铜接地环片及阻燃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管。接地环片须为扁平环形置于终端头及与之收紧,确保设备/接地环片与终端头间金属之接触。螺纹之啮合须不低于国标所规定的限度。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管须完全遮盖终端头至电缆的外护套形成有效的密封。
6. 对于由ACBs或MCCBs保护的电缆须配备整体铸成的接地线耳作为电缆封套之进入部份供夹紧电缆铠装钢丝用。此线耳须带锌钝化的螺帽以便将铠装钢丝接至供电端的主接地系统。
1. 所规定之电缆绝缘护套管、电缆终端头、电缆夹、电缆接头、连接器等均须由生产电缆的制造厂商供应,并按厂商要求处理。
2. 连接至设备和开关装置之电缆用的封套必须为压缩型黄铜终端头。绝缘护套管须包括终端头本体、压缩环及限动螺帽使无缝铜包护套和终端头间具有防水密封及良好的接地延续性。
3. 电缆密封须为拧装型密封,带黄铜封杯、帽、绝缘套和适合于105??C运行的绝缘物。对大截面单芯电缆之绝缘护套管,也可用光渗交联半刚性聚烯烃材料的热缩密封管和导线套管。
4. 在电缆需要连接处必须使用标准直线过线连接盒。连接盒须包括一内螺纹黄铜套电缆密封和电缆两端带压缩连接器的终端头或加于每条导线上的镀锡焊接套。
5. 电缆鞍形夹和电缆线夹须由包塑料的铜料制,并用铜螺栓固定。